为推动我市槟榔加工业绿色健康发展,实在维护我市空气环境质量和乡镇和村庄居民的日子、出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海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法令》、《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六个禁止 两个推动”作业的告诉》及《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万宁市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六个禁止 两个推动”作业方案的告诉》(万府办〔2019〕23号)文件精力,现将市政府全面整治槟榔加工业对环境形成污染问题有关事项布告如下:
一、禁止选用传统土法工艺烟熏烘烤槟榔黑果。即日起,全市范围内选用传统土法工艺烟熏烘烤槟 榔黑果的加工点(户),有必要自行救活中止出产,自动撤除加工设备。对拒不自行救活中止出产,持续选用传统土法工艺烟熏烘烤槟榔黑果的加工点(户),由市归纳行政执法局根据《海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法令》第六十五条规则,责令改正,撤除熏烤东西,没收违法出产的槟榔,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一起由市归纳行政执法局按照《无证无照经营查办方法》责令中止违反法律规则的行为,没收违法来得到的,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
二、严厉整治槟榔烘干设备(包含电炉、蒸汽炉、新式黑果加工炉等)绿色改造企业(专业合作社、加工厂、加工户)影响环境问题。槟榔烘干设备绿色改造企业必定自行改造(筛选)燃煤锅炉及《海南省推行槟榔黑果环保烘干设备目录》外的黑果加工设备。应加大企业污染防治设备建造、完善出产加工相关手续、污染物排放合格后方可投入出产。凡手续不完善、大气污染物排放不合格的槟榔加工公司,由市归纳行政执法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之规则,责令改正或许约束出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市归纳行政执法局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责令歇业、封闭 。
三、严厉打击收买、运送、出售、贮藏选用传统工艺烟熏烘烤槟榔黑果行为。禁止收买、运送、出售、贮藏选用传统工艺烟熏烘烤槟榔黑果,禁止不合法加工陈年发霉腐朽等伪劣槟榔产品,凡经发现一概依法没收,并对加工点和收买点从严从重处分,情节严重的,将追查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四、告发奖赏。对告发人供给的有用头绪,经市生态环境和归纳执法等主管部门查实后,给予2000元奖赏。